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永宁县院 > 永检普法 > 正文
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倾情关爱六旬妇女 及时救助送去冬日的温暖
2023-12-06    来源: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3-12-06

  近日,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依法履职中发现,被害人王某受到犯罪侵害,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遂将该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审查办理。因对救助政策不甚了解,王某及家人对司法救助充满疑虑,迟迟不肯提交相关材料。检察官耐心释法,向王某详细介绍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、法规。王某听后表示司法救助是一项暖民心、解民忧的好政策,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,自己很感动,会尽快提供材料申请救助。永宁县检察院立即启动救助程序,并指导其准备申请材料。

  2023年6月的一天,王某与同村张某因电动车行车问题发生争吵,进而发展成肢体冲突,导致王某受伤,经司法鉴定,王某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,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。

  经实地走访调查,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王某因看病治疗,支付医疗费2万余元,向亲友筹借1万元,张某因家庭困难,未向王某赔偿。王某已年近七十,身体羸弱,手术治疗后伤口恢复不佳,现左手手腕肿胀、疼痛,需长期服药。案发前,王某系某公司临时环卫工人,月工资2000余元,受伤后无法继续工作;其丈夫亦身患疾病,无法务工,夫妻二人仅靠每人每月领取的285元养老金艰难维持生活。永宁县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综合考虑王某的伤情和家庭状况,最终为王某发放1万元救助金。

  近年来,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困难妇女群体,深化开展“关注困难妇女群众,加强专项司法救助”活动,与职能部门建立协作机制,强化救助线索梳理移送,提高救助工作知晓率。将司法职能延伸至社会治理的最前端、最末端,对残疾人、失亲老人、困难妇女、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做到应救尽救,以实打实的民生福祉、心贴心的司法温度赢得群众认可。


【编辑】:
【来源】: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网站